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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能股份(600483) -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600483福能股份(600483)2025-04-24 20:58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议或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后十日内反馈,同意的应在作出决议后五日内发出通知[5][6]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0]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0] 股权登记日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1] 延期与取消 - 公司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2]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4] 会议地点变更 -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确需变更的,召集人应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4] 决议通过比例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0] 重大事项决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20] 股份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7]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17] 表决制度 - 股东会就选举两名以上董事表决采用累积投票制[17] 重复表决与弃权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19] 会议记录保存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2] 提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方案[22] 关联关系表决 - 股东与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应回避表决[16] 回购普通股决议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等目的回购普通股,股东会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应在作出决议次日公告该决议[23] 决议效力与撤销 - 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无效,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法违规的股东会决议[23] 争议处理 - 相关方对股东会相关事项有争议应及时向法院诉讼,判决或裁定前执行决议,判决或裁定后公司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4] 会场秩序 - 会议主持人可命令无资格、扰乱秩序等人员退场,不服从可令工作人员强制其退场,必要时请公安协助,参会者应会前入场,中途入场需经主持人许可[25] 规则实施与解释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拟定,经股东会批准后实施并负责解释[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