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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辽能(600396) -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晓晶)
600396*ST金山(600396)2025-04-24 20:58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晓晶) 作为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 立履职,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 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 委员会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刘晓晶,女,1981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曾先后任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沈阳分所律师,北京德恒律师 事务所沈阳分所律师,辽宁惠安康宇律师事务所律师,聚龙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现任辽宁华轩律师事务所合伙 人。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 1 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 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