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彩资源: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核查意见
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核查意见 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 如下: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 情形,包括: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 分配的情形;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