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安新材(688786) - 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肖志瑜)
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声明与承诺 本人肖志瑜,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为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 何影响本人担任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 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 (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 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 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 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 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