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光电气(688776) - 国光电气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4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 (六)独立董事不是为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 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 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七)独立董事最近十二个月内未曾经具有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举情形; (八)独立董事不是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综上,董事会认为在公司任独立董事冯开明先生、李中华先生、杨建强先生 具备任职条件,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冯开明先生、李中华先生、杨建强 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具有主要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