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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珑轮胎(601966) -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601966玲珑轮胎(601966)2025-04-24 22:28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7]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12]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作出决议后五日内发出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13][14]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15]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11]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后两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9] 通知与登记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9]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22] 决议通过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3]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3] -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37] - 公司连续12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等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7] 审议事项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6] - 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8]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38] - 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8]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8]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3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0]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0]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0]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0]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0]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0]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2] 投票权与董事选举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43] - 股东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0万股,补选X名董事时该股东共享有10*X票表决权[48] - 当选董事所获同意票数应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半数[49] 其他事项 - 公司需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方案[52] - 公司以特定目的回购普通股,股东会就回购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2] - 公司应在股东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次日公告该决议[53] - 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无效[54]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或章程的股东会决议(轻微瑕疵除外)[55] - 相关方对股东会相关事项有争议应及时向法院诉讼,判决或裁定前执行决议[55] - 法院判决或裁定后公司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55] - 规则修改由董事会提修正案,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57]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57]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