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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珑轮胎(601966) -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601966玲珑轮胎(601966)2025-04-24 22:28

审计部人员与报告要求 - 审计部专职人员不少于三人[6]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1] - 审计部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1] 审计计划与报告时间 - 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13] - 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3] 审计委员会构成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6] - 审计委员会成员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6] 审计工作内容 - 审计部将重要对外投资等事项作为年度工作计划必备内容[14] - 经常性审计一般为季度、年度审计[14] 审计检查频率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一次[19] - 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23] 特定事项审计 - 审计部在重要对外投资等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20][21][22] - 审计部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对其审计[24] 信息披露审查 - 审计部审查和评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25] 内部控制报告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8] - 审计委员会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7] 报告披露要求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同时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8] 特殊情况处理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或指出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董事会做专项说明[28] 子公司管理 - 公司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管理控制,包括建立控制制度、协调策略等[29] - 公司定期取得并分析控股子公司季度或月度报告,委托审计财务报告[30] 制度相关 - 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修改时亦同[32]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32] - 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法律、法规相抵触,按法规执行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32] - 制度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