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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原股份(002714)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002714牧原股份(002714)2025-04-24 22:31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3] 临时股东大会提议与通知 - 董事会收到提议或请求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5][6][7]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作出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通知[5][6][7] 股东请求与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6] - 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需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12] - 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4] 通知与登记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应在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4] - 年度股东大会应在召开21日前书面通知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在召开15日前书面通知[14]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6] 投票相关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9]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3] - 公司董事会等可作为征集人征集股东投票权[25] 投票制度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选举董事、监事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26] - 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的,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26] - 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26] - 除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外,股东大会对所有提案应当逐项表决[26] -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1次投票结果为准[26] 其他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等[21]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30]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特殊情况可调整[31]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股东大会决议[32] - 本规则自公司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