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安新材(688786) -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管理制度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融资行为, 加强对融资业务的控制,有效防范资金管理风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融资,是指公司根据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采取一定方 式、从一定渠道筹集资金的行为,包括权益性融资和债务性融资。权益性融资是 指公司融资行为完成后将增加公司权益资本的融资,如发行股票、配股、增发、 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债务性融资是指公司融资行为完成后将增加公司负债的融资, 如向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融资租赁、发行公司债券、票据融资和开具保 函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融资管理活动。 第四条 公司融资活动应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六)以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要为宜,慎重考虑偿债能力,控制融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