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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安新材(688786) -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688786悦安新材(688786)2025-04-24 22:29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关联交易行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江西悦安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四)与关联人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 当回避,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五)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 时应当聘请专业评估师、独立财务顾问。 第二章 关联交易管理的组织机构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包括关联人的分析确 认和信息披露工作。 第四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关联交易的会计记录、核算、报告及统计分析工作。 第五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关联交易合规审查工作。 (一)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符合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主要根据市场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