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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宇人(688573)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龚小寒
688573信宇人(688573)2025-04-24 22:29

本人作为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 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 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现将 2024 年度公司独立董 事的述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龚小寒,2008年7月-2010年12月,任中山富利特电子有限公司会计;2011年 1月-2012年7月,任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经理;曾任深圳研控自 动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8月至今,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合伙人;2023年3月至今,任职公司独立董事。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 独立董事任职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在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