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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容冷链(603187)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4月修订)
603187海容冷链(603187)2025-04-24 22:30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检查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4] 资金支取通知 -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11] 三方监管协议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10] - 公司应在全部三方监管协议签订后两个交易日内报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协议主要内容[11] - 协议提前终止,公司应自终止之日起两周内签订新协议,并在签订后两个交易日内报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11] 自筹资金置换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置换自筹资金[16] 闲置资金投资 -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期限不得长于内部决议授权使用期限且不得超过十二个月[17] 项目评估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公司应评估项目可行性等[19] - 超过前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公司应评估项目[19] 项目变更 - 公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在两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原因[20] 超募资金使用 - 超募资金每十二个月内累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不得超过总额的30%[23] 节余资金使用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低于100万或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26]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低于募集资金净额10%,经董事会审议等程序后使用[26]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低于500万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使用情况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披露[27] 项目进展核查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募集资金专项报告》[35] -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应经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提交后两个交易日报告并公告[35] 鉴证报告 - 年度审计时,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出具鉴证报告,披露年报时提交[3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出具鉴证报告,收到后两个交易日报告并公告[36] 子公司执行 - 公司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参照本办法执行[38]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