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联发股份(002394)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4月)
002394联发股份(002394)2025-04-24 22:31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董事的选举,应当充分反映中小股东意见。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两名以 上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包括独立董事) 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出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 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但不包括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 第二章 候选人提名和通知 第五条 董事候选人提名方式和程序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改选或者现任董事会增补董事时,现任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提名下一届董事会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或者增 补非独立董事的候选人;现任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 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 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三)股东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由现任董事会进行资格审查后提交股东会选举。 股东会就选举二名及以上董事时,或者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 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