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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华新能(300390)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300390天华新能(300390)2025-04-24 22:33

股东大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12] - 出现特定情形,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2] 股东大会召集与通知 - 董事会应在规定期限内按时召集股东大会[14]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股东[14]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5] 股东大会提案与投票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二日内发补充通知[21] -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5]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25] 股东大会决议与执行 -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41] -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1] - 股东大会决议由董事会负责组织贯彻,监事会实施事项由监事会主席组织实施[48] 其他规定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且应无偿进行[28] - 会议记录应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6] - 本议事规则经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修改亦同[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