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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新材(600361)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意见
600361创新新材(600361)2025-04-24 22:34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3 日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的规 定,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 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度报告同 时披露。基于此,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 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熊慧、罗炳勤、唐建国的自查及其在公司的履职情况,董 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 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 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 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 关要求。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