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家悦(603708) -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 (财会【2023】21 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 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24 年 12 月 6 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 (财会【2024】24 号),规定了"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 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的会计处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 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要求自印发之日起施 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财政部对上述会计准则内容的规定及相关文件要求,对家家 悦集团股份有限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