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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士达(002518)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002518科士达(002518)2025-04-24 23:17

经核查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和签署的自查文件,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均 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其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 性的相关要求。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徐政先生、彭 建春先生、张锦慧女士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 2024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 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