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大通信(300597)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3 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就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以及其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公司在任独立 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 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 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独 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