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朔科技(301275)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的行为,保护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其他相关 法律、法规和《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股本超过50%的股 东,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未超过50%,但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 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 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四条 下列主体的行为视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适用本规范的相 关规定: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