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朔科技(30127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 告工作的管理,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公平地披露信息,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 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单位,应及时将有关信息通过董事会秘书向公司董事会报 告的制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的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证券事务部门为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具体执行部门,负责公开信息披露的制作工作,负责统一办理公 司应公开披露的所有信息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