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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联锐视(301042) -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301042安联锐视(301042)2025-04-24 23:43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广东 珠海 二〇二五年四月 | 第一章 | 总 则 1 | | --- | --- | | 第二章 | 任职资格 2 | | 第三章 | 主要职责 2 | | 第四章 | 聘任与解聘 5 | | 第五章 | 培训与考核 7 | | 第六章 | 法律责任 7 | | 第七章 | 附 则 8 |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监管机构规则以及《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与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公司董事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