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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特电气(301120) - 新特电气:长效激励基金管理办法
301120新特电气(301120)2025-04-24 23:43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长效激励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调动和发挥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员工的积极性,增强员工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聚 合优秀人才加盟,提升公司核心竞争能力,从而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 回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实际情况,设立公司长效激励基金,并制定《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长效激励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是公司现有薪酬管理制度之补充。本管理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后,与公司现有薪酬管理制度并行实施。 第二章 激励对象范围 第二条 公司长效激励基金的参与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技术(业务)骨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 员。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人才发展情况,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拟定激励对象名单, 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批准。 第三条 在本管理办法实施期间,参与对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作为 激励对象: (一)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制度或纪律,做出危害公司利益 的行为并受到纪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