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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佳沃(300268)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核查意见
300268*ST佳沃(300268)2025-04-25 00:12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 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 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 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 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 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 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向关联方佳沃品鲜(北 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转让其所持的北京佳沃臻诚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出售。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本次交易 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进行核查。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不存在重 大资产购买或出售情况,不存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需纳 入累计计算范围的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佳沃食品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