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焦化(600740) -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4年度)
财务报告内控审计 - 审计山西焦化公司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3] - 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7] - 审计报告日期为2025年4月23日[10] 责任主体 -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评价内部控制有效性[4] - 注册会计师负责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重大缺陷[5] 事务所信息 -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注册资本2371万元[11] - 准予执业文号为京财会许可[2013]0061号,日期为2013年10月11日[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