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联锐视(301042)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珠海 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联锐视"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 公司董事会出具的《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珠海 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安联锐视(香港)有限公司、深圳锐云 智能有限公司、安联锐视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和浙江安兴宇联机器人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 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包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