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特电气(301120) - 新特电气: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 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