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鹰股份(002047) -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八 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 案》。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 司")拟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向包括但不限于国内商业银行及商业保理公司等具 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以下简称"合作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融 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保理方式为有追索权及无追索权保理方式,上 述额度有效期自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 日止,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 同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 业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