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祺电气(001387)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合肥雪祺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持续保 持独立性,上述独立董事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 董事会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 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等的要求,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对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时点在任独立董事童孝勇先生、张华女 士、包旺建先生履职期间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如下: 经核查独立董事童孝勇先生、张华女士、包旺建先生的任职经历、持股情 况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