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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玛精密(002976)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002976瑞玛精密(002976)2025-04-25 00:50

财政部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规定对 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 "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企业在首次执 行该解释内容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将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会计处理涉及的会计科目和报 表列报项目的变更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同时要求该解释自印发之日 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精密 公告编号:2025-037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有关通知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变更内容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