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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佳沃(300268)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300268*ST佳沃(300268)2025-04-25 00:52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 产重组的监管要求若干问题的规定》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将持有的北 京佳沃臻诚科技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转让给关联方佳沃品鲜(北京)企业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 监管要求》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进行了审 慎分析,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 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1.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股权资产,交易标的资产不涉及立项、环保、行 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公司已在《佳沃食品股份有 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已经履 行和尚须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 示; 2. 本次交易为出售资产,不涉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