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煤电(600121) -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会的议事及决策程序,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 理和经营管理中的领导和决策作用,提高工作效率和决策水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在《公司 法》《公司章程》规定和股东会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并且董事会决 定公司重大问题前,应事先听取公司党委意见。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及机构 第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2 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 成员中独立董事的比例不得低于 1/3,且至少包括 1 名会计专业人士, 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董事会成员中包含 1 名公司职 工代表,职工代表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 举产生或罢免。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与 1 ESG、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依照公司章程和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