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新材(605399) - 晨光新材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 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 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