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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新材(605399) - 晨光新材董事会议事规则
605399晨光新材(605399)2025-04-25 18:59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 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订本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 第二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 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 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 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