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华嵘控股(600421) - 独立董事对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意见
600421华嵘控股(600421)2025-04-25 18:59

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专项说明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聘请立信中联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立信中联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公司出具了《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立信中联审字[2025]D-0106 号),该审计报告为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一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公司《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我们对公司被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 进行了充分关注,现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 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我们予以理解和认可。 (此页无正文,为《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 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rt 蔡 瑜 代军勋 吕灿林 V 2025 年 4 月 24 日 (二)我们审阅了《公司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