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府井(600859) -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剩余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关于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注销剩余股票期权的 法律意见书 致: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王府井")的委托,担任王府井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就公司注销剩余股票期 权(以下简称"本次注销")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 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对王府井提供的有关文件及本次注销的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就有 关事项向公司有关人员作了询问并进行了必要的讨论。 在核查过程中,王府井保证已经提供了本所律师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要求其 提供的资料和信息,该等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