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目标 - 2023年投入资本回报率应不低于15.42%,且不低于对标企业50分位水平或同行业平均水平[6][8] - 以2022年归母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归母净利润增长率应不低于12%,且不低于对标企业50分位水平或同行业平均水平[6][8] - 2023年研发投入强度应不低于3.90%[6][8] - 2025 - 2027年投入资本回报率应不低于15.42%,且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水平或同行业平均水平[1][2][4][5] - 以2023年归母净利润为基数,2025 - 2027年归母净利润年复合增长率应不低于12%,且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水平或同行业平均水平,且当年归母净利润绝对值不低于上年度[1][2][4][5] - 2025 - 2027年研发投入强度分别应不低于3.91%、3.92%、3.93%[1][2][4][5] 激励计划修订 - 修订后删除“计算相关指标均不含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表述[6][8] - 修订后因公司和个人考核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递延,按授予与回购时股价孰低值回购注销[9] - 激励对象因客观原因离职,已达可解除限售条件部分可在离职半年内解除限售,未达条件由公司按授予价加利息回购[12] 激励计划人员与数量 -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修订前不超过170人,修订后不超过168人[13][14] - 刘为权获授限制性股票11.90万股,占授予总量1.73%,占股本总额0.02%[15][16] - 徐永前获授限制性股票10.10万股,占授予总量1.47%,占股本总额0.02%[15][16] - 中层管理人员修订前不超过40人,获授179.10万股,占授予总量24.284%,占股本总额0.265%;修订后不超过36人,获授163.30万股,占授予总量23.75%,占股本总额0.26%[15][16] - 科研骨干人员修订前不超过87人,获授275.10万股,占授予总量40.294%,占股本总额0.440%;修订后不超过85人,获授278.30万股,占授予总量40.47%,占股本总额0.44%[15][16] - 业务骨干人员修订前不超过36人,获授112.00万股,占授予总量18.918%,占股本总额0.207%;修订后不超过41人,获授133.60万股,占授予总量19.43%,占股本总额0.21%[15][16] - 首次授予修订前不超过170人,获授621.70万股,占授予总量90.40%,占股本总额0.99%;修订后不超过168人,数据不变[15][16] - 预留部分获授66.00万股,占授予总量9.60%,占股本总额0.10%[15][16] 其他 -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并于4月26日披露[1] - 公司拟调整激励计划中解除限售条件、激励对象人数、授予数量及其分配等内容并修订相关文件[1] - 激励计划相关文件已按修订内容同步修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文件[17]
江中药业(600750) - 江中药业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