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星化学(600319) -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五)独立董事不是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 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未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 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方向晨先生、孙 宗彬先生和付兴刚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具有主要社会关系的 人员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 (二)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 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七)独立董事最近十二个月内未曾具有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 举情形; (八)独立董事不是法律、行政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