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汽股份: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1 号 嘉里建设广场第三座第 2803-04 室 邮编:518048 电话:(86-755) 2939-5288 传真:(86-755) 2939-5289 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及《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贵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 股东大会")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合法性之目的而使用,未经本 所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将其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 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是否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以及表决结果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