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导纳米(688147) -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微导纳米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朱佳俊、马晓旻的独 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朱佳俊先生、马晓旻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 件,确认上述人员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相关专门委员会成员外,不 存在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以及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的情形,与公司以及主要 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重大业务往来或其他可能妨碍其独立性的关系,不存 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履职 期间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公正、独立的专业意见,有效发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