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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林股份(603661) -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603661恒林股份(603661)2025-04-25 20:48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 4 月修订) 恒林股份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 结构和内控管理体系,促进经营运作规范有序、科学高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总 经理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设定若干名, 董事会秘书 1 名,财务负责人 1 名,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由董事长或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 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 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不 得在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及其下属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任 何职务,也不得在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或存在其他利益冲突的企业任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