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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林股份(603661) -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603661恒林股份(603661)2025-04-25 20:48

恒林股份 董事会议事规则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 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由董事会任免。 1 恒林股份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遵照本议事规则第一条规定 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