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宇药业(300199) - 总裁工作细则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的管理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 经营工作,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生产经 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以使公司的生产经营 高效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深圳 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 执行总裁一名、副总裁若干名,由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三条 公司总裁主持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和管理工作,并受董事会委托组织 实施董事会会议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总裁是指总裁本人或经合法授权以总裁名义对外行使其 权限的副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总裁的工作应贯彻诚信、勤勉、守法、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 总裁职责、权限 第六条 总裁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全面主持公司经营管理事务,并向董 事会负责。 第七条 总裁享有的职权如下: 1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