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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力传动(300904) - 累积投票实施制度
300904威力传动(300904)2025-04-25 20:51

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实施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董 事时,出席股东会的普通股股东(以下简称"出席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 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人数之积,出席股东可以将其拥有 的投票权数全部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数分散投向多位 董事候选人,各候选人在得票数达到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 上时,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当选董事。 第三条 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 式民主选举产生,不适用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公司在一次股东会上选举两名以上的董事时,应当采取累积投票制, 以保障公司中小股东有机会将代表其利益和意见的董事候选人选入董事会。公司 应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