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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和磁材(60307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制度
603072天和磁材(603072)2025-04-25 21:02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职责,规范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包头天和磁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订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委员选择标准、程序,并依照该标准、 程序及中国证监会、《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正、透明地向董事会提出相关候 选人。 第三条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 员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四)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提出更 换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或建议; (五)在董事会换届选举时,向本届董事会提出下一届董事会候选人的建议; (六)公司董事会授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