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和磁材(603072) - 规范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建立防止控股股东 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占用资金包括经营性占用资金和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经营性占用资金 是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占用资金; 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是指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 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 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 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二章 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的原则 第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