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天和磁材(60307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制度
603072天和磁材(603072)2025-04-25 21:02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包头天和磁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 立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案需提 交董事会审议后决定。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五)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五)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审计委员会日常的工作联络及会议组织。协调 安排办理审计委员会日常工作事务、完成审计委员会决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审计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 定;控股股东在无充分理由或可靠证据的情况下,应充分尊重审计委员会的建议。 第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