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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宇制药(688553) -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作废处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688553汇宇制药(688553)2025-04-25 21:38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虹桥路 1591 号虹桥迎宾馆 34 号楼 电话:(8621) 6876 9686 传真:(8621) 5830 4009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关于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作废处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关于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作废处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之 1、2023 年 4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及相 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 年 4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