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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明利(001309)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001309德明利(001309)2025-04-25 22:41

4、独立董事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 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独立董事不属于"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 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 2024 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评估意见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独 立董事周建国、杨汝岱、曾献君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 董事会通过核查任职人员名单、股东名册,比对规则和函证确认等方式,根据 自查报告及调查核实情况,对上述三位现任独立董事在 2024年度的独立性情况, 出具专项评估意见如下: 1、独立董事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 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2、独立董事不属于"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 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独立董事不属于"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 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