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源新材(603527) - 众源新材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披露与监督,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 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 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变动行为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