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源新材(603527) - 众源新材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 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安徽众源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 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1 名。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 ...